设为首页
加入收藏
首页
部门职能
招聘信息
通知公告
学籍管理
就业创业政策
就业创业指导
下载专区
档案管理
职位发布
新闻快递
就业指导教研室
教研室简介
师资队伍
制度建设
教学运行与管理
教材建设与教学资源
教研室活动
职业测评与生涯咨询
当前位置:
首页
>>
学籍管理
>> 正文
学籍管理
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协议的改签手续?有何时间限制?
发布日期:2024-08-24 浏览次数:
毕业生在签约时就要慎重考虑,如果确实要改签,需与原签约单位协商解决,并妥善处理由于违约带来的纠纷。在毕业生与原签约单位协商一致以后,由毕业生本人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,待批准后才能与新单位签约。办理改签手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 ①原来的协议书(即本人、单位的两份协议书); ②原单位的书面同意,需表明同意与毕业生签的三方协议书作废; ③本人的改签申请书; ④新单位的接收函。 改签只能改一次,不能办理第二次改签。 秋季毕业生的改签截止日期一般为5月底,春季毕业生一般为12月。